近日,砀山县检察院被评为省卫生先进单位,成为宿州检察机关首家省级卫生先进单位。
据悉,多年来,砀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《安徽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,不断完善基础建设,优化单位环境,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,以“双创”活动为载体,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、健康教育、环境卫生治理、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为重点,不断取得成效,2014年被评为全市卫生先进单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