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微信加他人好友,热聊熟识骗取对方13万元。日前,萧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宋某某批准逮捕。
现年29岁的宋某某系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。2015年7月宋某某通过微信加好友结识了季某,聊天熟识后便虚构自己要还车贷和房租先后骗得季某5500元现金。期间,宋某某隐瞒已婚的事实和季某处对象,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季某,通过微信把钱转给宋某某。诈骗得逞后,宋某某又编造开服装店进货、装潢,为父亲看病等多种理由向季某要钱,季某便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转给她。一年多时间宋某某共计骗取季某13万元后便玩起了失踪。